文創園區餐飲空間 限縮至10%

2015-07-15 作者/邱莉玲

文創園區餐飲空間 限縮至10%圖片
文化部五大文創園區將做出限制餐飲空間比例,回歸以文創為主軸功能。文化部長洪孟啟昨(14)日表示,將透過協商機制與園區經營團隊修約,將純餐飲空間限制在占園區總樓地板面積的10%以下,加計複合式餐廳不超過15%;另複合式文創餐飲空間,業者主體產業需為文創業,且文創業的營業面積須達樓地板面積1/2以上。 華山文創園區ROT案將首當其衝,目前餐飲空間雖只達13%,但文化部認為仍有改善空間,一些純餐廳租約到期後,可望換上文創含量高的餐廳或店家。 洪孟啟強調,文化部將督促園區營運團隊以引進文創為主體,調整並限制純餐飲空間比率,並提出建立租金差異化機制,提供文創業者較優惠之進駐租金。 為協助微、小型文創業者進駐園區,洪孟啟表示,文化部已擬定3項策略:一是透過預算程序,把園區營運團隊繳給文化部的租金與權利金,轉為補助微、小型文創業者進駐園區經費;二是協調業者利用園區基金會及回饋金,用在補助微、小型文創業者進駐園區;三是透過修正、調整相關補助計畫,協助微、小型文創業者進駐園區或園區周邊,以達產業集聚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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