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創業就是這麼簡單!政府創業補助懶人包

2024-11-20 作者/李琦瑋

政府創業補助懶人包

  青年創業缺資金,除了向銀行、全國農業金庫等,申請各式青年創業貸款外,還有一種方法免還錢!《1111創業加盟網》就整理出4種政府創業補助方案,讓創業者一次掌握補助資格、申請、條件及流程。

一、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的創業補助計畫(SBIR)

  SBIR計畫是補助國內廣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促進中小企業持續投入研發資源、提高研發成果商品化價值,並引導國內學研機構協助中小企業強化研發能量,進而帶動國內產業升級轉型;補助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無區域及產業限制,但以產品研發為主,並符合創新技術或服務者。

補助金額

  SBIR計畫分為3個階段,從研究計畫、開發到後續應用,不同階段的補助金額從100~500萬元不等。

申請資格

●國內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所稱依法登記成立,並合於下列基準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申請資格:

  1. 於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者。
  2. 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
  3. 於3年內有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4. 就本補助案件,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
  5. 最近3年有嚴重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情事。
  6. 陸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7. 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
  8. 公司狀態為解散、撤銷或停業。

應備資料及申請方式

  採隨到隨審,透過SBIR計畫線上申請系統進行申請。

  須備齊「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財政部國稅局出具最近1個月申請公司之「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稅捐稽徵處出具最近1個月申請公司之「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等等。

  曾獲經濟部創新研發相關獎項(小巨人獎、磐石獎、新創事業獎等等);屬傳統產業、新創事業、女性創業、青年創業等;公司員工近2年加薪幅度達3%以上;研發計畫標的屬身心障礙相關產品或服務、智慧科技於高齡運輸服務、防災救災之應用或鼓勵產業發展銀髮服務與產品者等等皆為加分條件,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二、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的服務業創業補助計畫(SIIR)

  SIIR計畫鼓勵商業服務業以提升「智慧力、永續力」為主軸,聚焦「智慧應用、體驗價值、低碳循環」等補助主題,提出創新服務研發計畫,其構想須超越目前同業水準,且具市場可行性。

補助金額

  專門給服務業單位申請,補助款從150萬到1000萬不等。

  1. 個別創新:先期創新(限單一企業申請,未曾獲SII補助)上限150萬;轉型創新(限單一企業申請,曾獲SII補助)上限300萬元。
  2. 合作創新:每案至少3家企業聯合申請,若為連鎖體系由總部申請,需導入至炒10家門店,上限800萬元。
  3. 國際化進階創新:針對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企業,個別創新(限單一企業申請)上限500萬元;合作創新(聯合申請或連鎖體系)上限1000萬元。

申請資格

●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本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

●非屬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及陸資企業。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且最近一年度企業淨值(權益總額)為正值。

●每企業及代表人以申請1組並以1案為限,3年內累計補助不超過2案為原則。

●提案申請合作創新類別者:

  1. 申請之企業間不得為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4號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所稱之關係人。
  2. 單一連鎖加盟總部須成立3年(含)以上。

●企業若有以下情形者,不得申請:

  1. 已獲政府其他補助計畫且於當年度受理截止日(含)前尚未結案者
  2. 當年度擔任其他企業研發計畫之技術移轉單位。
  3. 5年內曾受補助研發計畫執行有異常情形或於其他政府補助計畫停權期間。

應備資料及申請方式

  每年1月及6月開放申請,全面採線上申請,請至該計畫網站進行登入帳號,使用「工商憑證」完成驗證後,才可填寫申請表及上傳應備資料。

  應備齊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所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國稅局」出具之「納稅義務人違章欠稅查復表」、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淨值為正證明文件等;申請合作創新類別之連鎖體系,須出具創新服務模式導入10家門市之佐證資料(地址、照片等營業證明)。

三、台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SITI)

  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透過產業發展獎勵補助的機制,在創業、研發、品牌、創新育成、奬助補貼等各面向,支持和鼓勵創業家的創新行動,提供創業補助、研發補助、品牌建立補助及育成補助等4項補助,另投資計畫提供勞工職業訓練費、工資補貼、租金補貼、利息補貼、承租市有房地優惠等獎勵。

補助金額

  創業補助最高100萬元、研發補助最高500萬元;育成補助補助最高300萬元、品牌建立補助最高500萬元。相關獎勵補貼最高5000萬元。

申請資格

  較大限制是申請公司必須設立在台北市,但無資本額門檻、不限制產業別。

應備資料及申請方式

  採隨到隨審,依申請類別備齊申請書、投資計畫書、增資相關證明文件等,採線上申請

四、教育部U-start創新創業計畫

  教育部成立的「U-start創新創業計畫」是結合學校育成輔導資源,提供青年創業實驗場域與第一桶金,並設有創業門診、實地訪視服務及創業社群連結,提升青年創業知能及實戰能力,進而帶動校園創新創業氛圍。

補助金額

  1. 每年1月至2月受理申請「第1階段」,輔導期程為該年5月至10月,由青年團隊提出創業計畫及學校育成單位提出輔導計畫共同申請,經評選通過者,可獲補助50萬元的創業基本開辦費(其中15萬元為學校育成費用)。
  2. 每年8月至9月受理申請「第2階段」,輔導期程為該年11月至次年10月,由通過第1階段補助且完成主管機關設立登記之創業團隊提出申請,獲選團隊可獲得25萬至100萬元的創業獎助。

申請資格

●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

●創業團隊至少3人組成,其中應有2/3以上成員為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近5學年度(應屆及前4學年度)畢業生,或在校生(含專科四年級以上、在職專班學生)。

●其餘團隊成員可為18-35歲社會人士或取得居留簽證之外籍人士及青年。

應備資料及申請方式

  創業團隊需與設有育成單位之公私立大專校院結合,每校所提申請計畫以15案為限,由各校院育成單位檢具「創業團隊營運計畫書」及「育成輔導計畫書」,提出申請。

  依創業計畫完整評比,由教育部青年署補助學校育成輔導費及創業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獲補助基本開辦費之團隊,經參與第2階段績優創業團隊評選,且成績績優者,可再獲25萬元至100萬元創業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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