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禮券是否可找零?要看餐券性質-1111創業加盟網

2016-01-11 作者/創業加盟網 洪祥和

餐廳禮券是否可找零?要看餐券性質-1111創業加盟網
圖說:餐飲業以客為尊,服務至上。圖/洪祥和 餐廳禮券到底能不能找零?常引發餐飲業創業主與消費者間的爭議,不能不注意。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陳世欽表示,視餐券的屬性而定,若是現金禮券,則有找零的問題;反之,則沒此類疑問。 餐飲業者常常會以發出優惠餐券的方式來刺激消費需求,但消費者持券上門,狀況難免五花八門,顧客至上,服務範為所及,盡量滿足他們的要求。但消費者使用餐券點餐與券上所列品項有價差,是否要退差額?針對這項問題點,業主與顧客間時常爭執不休。 新北市消保官日前即接獲「餐廳業者拒絕補差額」的消費申訴案件,消保官持平而論,禮券能不能找零,應該要依禮券性質為準。  消保官簡述該項消費爭議原委為,某知名餐廳的頂級套餐假日與晚餐每客售價含服務費為648元,平日午餐含服務費為548元,消費者持可抵用「假日及晚餐頂級套餐一客」的餐券來享用平日午餐一客。消費者認為,實際消費與禮券的現金價值有100元價差,要求業者找零, 業者認為,已在禮券上載明「平日午餐不得要求任何費用或補償」,亦非現金禮券,因而婉拒「找零」要求。雙方沒交集,協商破裂,不歡而散。 為此,消保官解說,依據《民法》第719條規定,禮券持有人對於發行人得請求其依禮券所記載之內容為給付。因而禮券被視為「無記名有價證券」,是否找零,應視該禮券性質而定。 消保官強調,若禮券為現金禮券,即等同現金,金額沒用完,發行人就應該找零;若非現金禮券,而是在券面載明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性質、項目與次數,如住宿券、遊園券與餐飲券等,給付義務僅限券面所列事項,沒找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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